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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6 13:00:03来源: 点击:

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研字〔20243)要求,为做好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毕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1.申请6月授位:2021级统招硕士研究生(含非全);已申请延期答辩的2020级统招硕士研究生。

2.申请912授位:已申请延期答辩的2021级统招硕士研究生(含非全)

       二、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备注


撰写并完善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学位论文

核查学分是否修足:

(1) 申请学位答辩:总学分达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课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5

(2) 仅申请毕业答辩:总学分达标

(3) 未达要求者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延期申请并请导师审核通过

6月授位:31日前

9月授位:67日前

12月授位:913日前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 “研究生成长数据库”,录入学术论文、专利等成果信息

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可向各班班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成果验收:

(1) 提交硕士研究生期间成果情况表(附件2

(2) 提交成果复印件(纸质版,导师签字)(附件2.研究成果证明材料明细)

(3) 需要做硬科技成果认定的同学请按照《关于展开硬科技成果认定的通知》要求按时办理。(附件3

(4) 特别说明:未进行网上学位申请的学生或未经导师审核同意提交的学生,学院不予受理学位申请(相似性检测及后续手续)

6月授位:310日前

9月授位:614日前

12月授位:916日前

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学位申请信息,提交相似性检测论文,联系导师审核通过

导师审核通过认定为导师已审核论文且同意本次学位申请,是学院受理学生本次学位申请并进行相似性检测的必要条件

6月授位:315日前

9月授位:614日前

12月授位:108日前

公布相似性检测结果

(1) 第一次查重不通过的学生请三天后重新上传复检论文,同时提交复检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导师签字)

(2) 第二次查重不合格学生修改网上提交申请,并提交纸质版延期答辩申请

6月授位:320日前

9月授位:618日前

12月授位:1011日前

完成盲审论文提交

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盲审论文相关材料,所有材料由班委汇总整理后交至学院

6月授位:

321-53

 

9月授位:

619-830

 

12月授位:

1012-1126

论文送审

 

明审送审要求:

(1) 明审论文由答辩秘书或研究生本人按照导师指定的校内评审专家名单送出

(2) 至少1名明审评阅人应参加答辩

(3) 学位论文评阅人应为具有副教授或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人员,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包括校内校外导师)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

(4) 明审评阅书首页单面打印、内页双面打印,明审评阅书送出前请至学院盖章,返回时应有专家签名

盲审送审要求:

(5) 通过相似性检测的同学,以班级为单位,按照附件5要求提交盲审论文相关材料

(6) 所有材料提交给班委,由班委汇总后交至学院

(7) 盲审论文由学院统一送审

(8) 学位论文送审周期一般为1.5个月(如遇寒暑假则顺延),论文送审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催要评审结果

6月授位:58日前

9月授位:831日前

12月授位:123日前

学院核对研究生系统中学生学位申报信息,完成研究生系统评审结果录入


6月授位:

513-528

 

9月授位:

91-97

 

12月授位:

1127-127

答辩审批

(1) 学位申请人员填写学位审批书、修改审定单、软硬件验收表等答辩相关材料;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录入明审信息、进行论文答辩安排,携带答辩相关材料于答辩前三天报学院审批

(2) 学院审核论文答辩安排,审核通过后,学位申请人员可进行答辩工作

6月授位:531

9月授位:98

12月授位:128

完成答辩,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决议,提交纸质版材料

答辩与材料提交按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指南”执行

6月授位:63

9月授位:99

12月授位:129

学校抽查评估出名单


6月授位:615

9月授位:915

12月授位:1215

学院分委员会会议


6月授位:619

9月授位:925

12月授位:1225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三、申请学位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按照《关于印发〈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14年修订)〉的通知》(西电学位〔201423号)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我院教〔20213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试行)》(我院教〔2022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硬科技成果认定办法(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通过后方可提交送审学位论文,检测相关要求遵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办法》执行。

      理工类硕士学位论文检测通过标准: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15%,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30%

       五、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要求

       学术硕士、全日制和统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遵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执行。

答辩日期一经确定,答辩秘书至少提前3天携材料到学院审批,审批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与材料提交按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指南”执行。

       六、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安排

       研究生院在答辩结束后组织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工作,其中,新导师和省、校两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学位论文的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本次将加大抽查比例。抽查评估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答辩后论文提交要求

       学位论文未被抽查的学位申请人员,抽查评估名单公布后即可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申请人员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同时,向学院提交3本纸质版学位论文,其中1本提交校档案馆,2本提交校图书馆。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合格的学位申请人员,按照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并填写审定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并提交学院后,方可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

       八、延期答辩申请

       延期答辩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拟延期申请学位人员务必于登陆系统完成延期答辩申请,并请导师审核通过。

       九、其他事项

       1.申请学位的相关表格材料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下载,下载路径: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学位授予—资料下载https://gr.xidian.edu.cn/xwsy/zlxz.htm—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专业学位硕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术学位硕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

       2.本次使用的学位论文模板为2015年修订版,请学位申请人员严格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学位论文模板(2015年修订版)》要求撰写论文。
       3.
学分达标但学位课加权平均分未达75分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满足学位申请条件,可选择申请毕业答辩,毕业论文相似性检测提交、论文送审、毕业答辩审批、论文答辩截止时间等与学位申请工作时间一致。

       4.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校外专家酬金管理的通知》,我院参照学校标准为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1名企业专家发放答辩费,并于6月统一收集处理。答辩费直接发放至企业专家本人银行卡,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允许代领或垫付。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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