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申报。
二、申报依据
根据广东省《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广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规定,对符合《若干意见》及市相关规定的来(留)穗工作的博士和博士后,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竞价方式取得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的,按参与竞价当月的均价额度给予一次性补贴,竞价低于当月竞价均价额度的按实际补贴。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若干意见》政策实施之日(2017年12月5日)起,根据《管理办法》以竞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
(二)参与竞价时已取得国内(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或博士后已出站;
(三)参与竞价以及申领补贴时在广州地区工作,其工作单位的注册地址在广州市内;
(四)未申领过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即每名申请人只可申领一次补贴;
(五)时间要求:在取得的增量指标证明文件有效期内(即12个月内)申领竞价补贴,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竞价补贴资格。(注:《若干意见》至本指南实施前,即2017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以竞价方式取得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领竞价补贴)
四、办理流程及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成功以竞价方式取得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后,在“广州市人才工作网(https://www.rencai.gov.cn)”或“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jtzl.jtj.gz.gov.cn)”下载《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指标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完整填报。
(二)向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调控中心”)申报领取竞价补贴,提供以下材料(交验原件):
1.有效的身份证件;
2.《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申请审核表》(审核表需工作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3.缴纳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竞价款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4.与申请人信息一致的银行账户信息(仅限活期账户储蓄卡或存折);
5.如申请人为持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士,则需提供护照公证翻译本;
6.如需委托代办,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以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7.博士或博士后证书及其他材料(以下三项选其一):
(1)博士:
a.博士学位证书或学历证书(如国外的证书请同时提供翻译本);
b.国外毕业的博士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境内博士后人员:
博士后证书。
(3)境外博士后人员:
a.博士后进修确认材料(中英版);
b.《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
(三)申请人在申请窗口现场,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或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在线展示学历认证情况;或通过在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博士后证书查询及验证,并打印查询页面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四)窗口工作人员登录“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https://www.cods.org.cn)查核申请人工作单位注册地址等情况,并打印查询页面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信息不实或有误的,退回并说明原因,提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受理其申请并将其中一份申请审核表交申请人留存。
(六)市调控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月汇总通过审核的名单送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办”)备案。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广州市人才工作网”和“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调控中心发放竞价补贴。
五、补贴标准
(一)按参与竞价当月的均价额度给予一次性补贴,竞价成交价低于竞价当月均价额度的,按实际竞价成交价给予补贴;竞价成交价高于竞价当月均价额度的,按竞价当月均价额度给予补贴。
(二)竞价当月均价,是指申请人参加并取得中小客车竞价指标当月的个人平均成交价格。每月的个人平均成交价格以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或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公布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竞价情况表》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办理该项业务前,应先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留学网的学历认证注册账号,以便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相关学历资质。
(二)申请人如委托他人提交指标补贴申请的,应提供与申请人信息一致的银行存折。
(三)申请人为持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士,应提供护照、公证处出具的护照翻译本、博士和博士后相关认证材料,并且上述三项材料的证件号码须一致。
(四)银行账户信息需与申请人信息一致,且仅限活期账户储蓄卡或存折。建议申请人提供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或存折,便于缩短补贴到账时间;如提供其他银行账户信息的,则须一并提供开户银行的支行信息及“跨行行号”,具体信息请致电相应的银行客服专线或直接前往该行查询。
(五)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七、收费标准
申请人办理该项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八、咨询方式
可以登陆“广州市人才工作网http://www.rencai.gov.cn”、“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jtzl.jtj.gz.gov.cn”,或拨打020-12345、020-83512333(业务办理)、020-83104544(政策解释)进行咨询。
九、投诉电话
020-12345、020-83602441
十、办理机构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
十一、受理窗口
十二、实施时间
本指南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由市人才办会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三、审核流程
(来源: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jtzl.jtj.gz.gov.cn/index/bszn/2019122/1575279697629_1.html)